珠寶的電視購物與網路行銷

珠寶的電視購物與網路行銷    

台灣美國寶石學院校友會理事長 魏 思 凱

拜科技進步之賜,人類的消費型態也更多元化與更具選擇性了;以前有句俗語,說『秀才不出門,能知天下事』!而今,同樣是不用出門購物,便能從網路與電視購物頻道選擇自己所想要的商品。表面上,自然節省了許多的時間,不需要東奔西跑的尋尋覓覓,便能輕而易舉的購買所需,而且,這兩種購物的型態,同樣擁有七天的鑑賞期,對於一般繁忙而無暇逛街的人,彷彿找到一條更為輕鬆的通路,針對一般的商品而言,的確方便許多,但是對於珠寶的購買,看似輕鬆容易,其中所蘊藏的風險則難以一語道盡了!
 
個人從事珠寶鑑定的工作一晃眼也十多個年頭。眼看著台灣經濟的繁榮、股票上萬點,曾經貴為亞洲四小龍之首,直至今日的經濟蕭條、產業外移等變遷,讓很多人的生計頓時陷入困境,珠寶又屬於金字塔的尖端商品,對於依然富裕的人而言,影響不大,至於一般的升斗小民,則影響至鉅。因此,消費力的下降是有目共睹的。
 
這也是造就了今日電視與網路購物的盛行之基本條件之一。大部分的人會認為那是時代的進步發展所致,且深信不疑!但我們今天之所以要針對此問題探討,基本上仍在於本著對於專業知識的了解而衍生的良知,因此期望用一個較為持平的態度,為珠寶業界作一提示,讓珠寶這項商品,如何能持續的發光耀眼。這並不是孰是孰非的問題,自不牽扯是非對錯;而是消費方式的轉變,消費者的選擇更多元化了,更何況大家在下班之後,匆匆趕著回家,這樣的消費型態也就更加自然發展了。
 
經常會遇到的事情是在比較理性的消費者身上。當他們購買了電視購物頻道所販售的商品,或是電子網路的購物時,他們為了七天的鑑賞期之限定,部分的消費者便會拿商品要求鑑定,以了解是否就如其購買時所言一般。本公司的鑑定從不為商品作估價的;這並非為了討好廠商,而是物品的進出本來就存有許多變動的因素,鑑定的立場只應作該珠寶的等級(鑽石)判別、是否是經過優化處理(翡翠玉石),也就是是否浸酸或填膠之處理、甚或鑽石的雷射染色、玻璃充填,剛玉類(紅藍寶)的擴散處理,俗稱二度燒者,諸如此類物品,除非消費者能了解珠寶業者的專業度與誠信原則,否則透過電視購物,因銷售人員的口才都是一流的,消費者在沒有充足的專業知識背景中,難免會受到影響,購物頻道又可分期免息付款,對於一些很想擁有珠寶卻並不準備一次付清的人而言,自然誘惑很大;若再加上對於寶石的認知匱乏,則風險可謂不小。
 
舉例而言,很多消費者就對於優化處理(Enhanced treatment)不能了解個中玄機;簡言之,優化就是美化,市場上就可舉出許多的寶石是經過優化處理的;例如剛玉絕大多數都有經過熱處理,基本上此等販售行為並不違法,但是若是再以致色元素再度處理,就成了擴散處理,可使的紅藍寶的家族,色彩更為亮麗動人。若只輕描淡寫的一併以優化處理視之,則消費者便會蒙受極大的損失了。因為單純的熱處理與擴散處理的價位差異很大。
 
再者,鑽石若經過熱處理而改善了顏色、或經由光纖玻璃將鑽石的裂隙填充了,其品質對於外行人來說自然很難以分辨;雷射彩鑽也是一個優化處理的產物;甚至,紅藍寶家族一樣有可能出現玻璃充填的添加物;還有,有些電視購物頻道的主持人以紅寶石若具有較強的螢光反應,就是緬甸產的紅寶石稱之。我的學生就曾經以此一說問我,我當下就以我們上課所使用的教材──『合成紅寶』與『天然緬甸紅寶石』作長短波之測試,竟然出現完全一樣,同時具有很強的螢光反應。這說明了電視解說員的專業度不足,錯亂視聽,若此人只因一時之間的無心之過,卻混淆知識的本質,同樣的壞了他自己的名聲,連帶影響的購物頻道的公信力,其影響不可謂之小矣。
 
另外,經常有消費者甚至自己的學生問我,何謂『莫桑石』,它真的比鑽石亮嗎?它可以取代鑽石嗎?對於此一問題我有兩個答案──第一、莫桑石也叫做摩星石,更嚴謹的說,它必須加上合成二字,也就是合成莫桑石,或合成摩星石(Synthetic Moissanite)。十多年前剛發展出來時,高雄的一家當舖業者曾因此損失了一千九百多萬元;之後,個人也立刻撰寫了此一人造寶石的文章,發表於當時的美國寶石學院校友會的『寶石通訊』刊物上。第二、人造的寶石由於仿似天然的寶石,若不作嚴格區分,容易造成魚目混珠之嫌。即使與天然的鑽石有百分之九十的相似度,但是畢竟還是在實驗室中製造的,完全不能與天然的寶石作同一類比。個中道理其實非常淺顯易懂。就像最近法國施行了懲罰外來仿冒品之政策,若有人帶仿冒品入海關,除了該物予以沒收之外,並易科罰金;莫桑石的問題是在於它沒有採用合成或人造此二字作為標示,對消費者缺乏誠信,造成誤解。消費者誤以為他等同或類似鑽石,但是價錢卻便宜許多,未來必然糾紛不斷。個人認為,商品價位的高低取決於市場的供需問題,但是對於商品的標示,絕不可以混淆不清的方式名之,免得損壞了許多人世代努力維護商譽的珠寶店家而一同受累。最終,珠寶的販售反會因此而讓消費者望之怯步。電視購物的優勢在於它具有媒體的呈現模式,一般人只要打開電視便可看見珠寶的樣貌,經過打光技巧的潤飾,還有所謂的購物專家的三吋不爛之舌推薦,很多人是難以拒絕如此情境氛圍的,若只憑著便宜與得以分期付款的誘因,作為購買的基礎,七天的購買期過了,消費者若只是在心態上享受了購買珠寶的樂趣,事後再作追究,則難如登天。因為只要大家留意,每一張鑑定證書都一定有如下之陳述──『此一鑑定乃是以該鑑定物在當時的環境下以各種儀器鑑定之報告,並不可以用來作為估價的保證,且離開本中心之後,概不負責。』
 
依此說法,消費者會誤以為鑑定報告何用之有?那是因為鑑定機構也要保障所鑑定的商品不被掉包,或出了鑑定機構之後的商品遭受毀損,要如何認定與畫分界線?因此才有如此之備註!一個負責任的鑑定機構,勢必會將其所鑑定的商品作詳實的紀錄,以玆證明該鑑定商品,並存有鑑定檔案,且不會對於自己的鑑定報告不負責任。自然,誠如購買商品要找信譽良好的廠商,鑑定證書也必須找真正專業而不是唯利是圖的專業鑑定公司行使,消費者才不至於蒙受欺瞞而不自知。
 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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